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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0人
来源:联创世华 时间:2021-09-18 09:19:24 编辑:wutingting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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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社区治理工作的新要求,推动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菏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菏民[2019]24号)文件精神,菏开社发﹝2021﹞35号关于印发《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录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年菏泽开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0名,专职从事城市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品行端正,处事公道,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6日之后出生),有两年以上城市社区工作经历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9月16日之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以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5.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并按规定登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具有菏泽开发区常住户口(须于2021年9月26日之前取得,以户口本的登记时间为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参加招录);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9月28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9月27日9:00—9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kfq.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提供近三个月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确保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无法通过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9月27日09:00—9月29日16:00

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注明缺失内容。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7日09:00—9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9月30日12:00前及时与资格审核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5961718)。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菏泽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低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建档立卡扶贫户、特困家庭毕业生等家庭),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21年9月30日上午12:00前到菏泽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民政工作办公室(地址:钱江路2999号九楼,电话:5961718)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民政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优抚对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登录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0月28日09:00-10月30日09:30。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所规定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拟参加面试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菏泽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菏泽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2021年9月26日前落户菏泽开发区)。

(5)学历学位证书:所有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有城市社区工作经历两年以上的由街镇办事处提供相关证明。

(7)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材料中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2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4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名岗位名称+姓名”。

拟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kfq.gov.cn)上公布。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报考、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拟参加面试前,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面试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1)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素质,组织协调,矛盾调处,人际沟通,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2)面试考务费标准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kfq.gov.cn)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果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总成绩相同者,按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面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由开发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符合条件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本次招聘最终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kfq.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我区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发现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七、社区工作者相关待遇

对公开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按照《菏泽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菏民[2019]24号),由街镇办事处拟定岗位等级,确定工资标准,负责日常管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所需经费纳入菏泽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预算。

八、其他

(1)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hzkfq.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3)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考试前,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本公告由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5961718  5961799( 单位:菏泽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民政工作办公室)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1:2021年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docx

菏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7日

http://www.hzkfq.gov.cn/art/2021/9/17/art_68066_10294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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