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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8日及以后出生)。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
2、时限要求
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11月7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11月7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13日12:00。
审核时间:2021年11月8日09:00-13日16:00。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1月13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并保持联络畅通。
3、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面试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网上初审通过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和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
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决定。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五)公示、聘用
1、公示:
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2、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四、咨询、监督及其他
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临淄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7223131
监督电话:
临淄区纪委信访室 0533-7220050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http://www.linzi.gov.cn/)
2021年临淄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第二批)岗位一览表.xlsx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