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卷类别
本次考试的试卷袋、答题卡袋装封统一为30份/袋的规格。《行测》科目试卷袋内含答题卡袋、草稿纸。《申论》科目试题袋内含草稿纸,答题卡为网络阅卷格式的专用答题卡(A3幅面),且与试卷分别装袋。
《行测》科目为通用试卷部分类别,《申论》科目试卷分A、B、C三类。请各考点领取和发放试卷时参照试卷交接单仔细核对。
二、试卷管理要求
市里委派一名试卷保密员全程监督考点试卷收发保管情况。在取卷点试卷保密员将随考点取卷车至考点。试卷安全抵达考点后,试卷保密员发短息至考试中心值班手机。试卷送至考点到发放期间,考点要将试卷统一存放在试卷保密室并安排两人不间断看管,做到卷不离人,人不离卷。中午休息期间、考点监考人员从领取试卷到试卷运转、回收整个过程中必须确保两人以上,任何人不得单独接触试卷。
三、备用卷保管
每个考点每科仅配发1袋备用试卷。正常情况下备用试卷不得启封,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封,须报市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由考点的主考(副主考)和监督员签字后再启封,并填写《备用卷使用明细表》。
试卷带回学校后,先将备用卷取出放到保密室,防止错发。待考试结束,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回市考试中心。
四、监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监考,以便巡视人员核对。考试期间严禁监考人员使用手机。开考前监考人员应在座次表指定位置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并将以下内容写在黑板上:
开考前,监考人员须板书以下内容:
1、考试监督电话:0531-88550040;
2、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放在指定位置;
3、认真阅读试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作答要求答题;
4、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请准确填涂准考证号、科目代码,本科目代码为“ ”。
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代码为“1”,《公安基础知识》科目代码为“3”,申论科目不用填涂代码,本条不用板书。
五、严格履行验封手续。考前10分,请两名考生一同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向全场考生公示后填写“验封记录”并签字、开封,如封签存在问题,请将具体问题和处理情况写出书面说明。
六、考生人数上报
上午、下午开考30分钟后,各考点准确统计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缺考人数,并尽快发短信(号码:15588683585)告知市人事考试中心。
短信格式:**考点 缺考人数:## 实考人数:##
七、考生手机违纪问题:考试期间,凡是发现违纪问题一律按规定处理。①如确定考生手机内无作弊信息,将手机还给考生,监考员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详细记录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②如确定考生手机内有作弊信息,将手机暂为保管。监考员填写《违纪物品暂为保管单》,要将手机品牌、型号、考生其他联系方式记录清楚,要求考生签字。《保管单》第一联交考试中心,第二联交考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详细记录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
八、试卷袋、答题卡袋增加检核人员签字一栏。在考点试卷检核人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数目并在签字内签名后,派驻各考点的巡视人员须再清点并签名方可进行封装,以确保试卷、答题卡无遗失。
九、试卷回收。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监考员回收试卷后,须要求考生再次在座次表上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作为未交卷。经监考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考场配发的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