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报考市县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考生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通知
根据《2012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报考市县公安机关、森林公安的考生面试后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经市考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定于2012年5月26日对报考市县公安机关和森林公安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考生进行体能素质测评(名单见《关于公布2012年聊城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非公安类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体能素质测评范围名单的通知》),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考生请于5 月26日上午6点前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路西首)门口集合,体测开始后未到者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2189136,13184160900
附件:体能素质测评注意事项
聊城市考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体能素质测评注意事项
为保证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1、体测前锻炼要适当,防止意外受伤。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确定能否参加体测。
2、体能素质测评必须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体测时,请带好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备查。
3、测试前请耐心等候,不得随意离开等候场地,需要离队的,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4、请勿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5、请着运动装、穿运动鞋,体测前做好准备工作,体测时注意安全,避免意外受伤。
6、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 10米×4往返跑 1000米跑 纵跳摸高
女: 10米×4往返跑 800米跑 纵跳摸高
具体项目和标准详见《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7、自觉遵守体测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体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