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公务员招考工作相关要求,请日照市201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本人携带《招考简章》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下列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时 间:2013年5月21日-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地 点:银河世界一楼大厅(日照市烟台路29号市公安局)
咨询电话:0633-3667051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所有考生均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外;
2.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
3.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为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等)、是否同意报考公务员的意见等;人事代理形式管理的人员,须提交人事代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或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3年3月15日)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报考的,还须提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有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印章(工作满两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须出具优秀等次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印章);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
4.报考职位对学位有要求的要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朝鲜语专业职位考生需同时提供大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