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于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8:00开始对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请考生务于8:00前到达体检地点。
2、体检地点:郓城县医保门诊部(原县生产公司院内)。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体检时请务必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两证不全者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时由体检单位收取体检费。
7、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8、考生在体检之前应清楚自己档案现在存放地点(或者单位),以便体检合格后发放调档函。
9、11月15日下午3:00体检合格考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县政府三楼)领取调档函
10、考生看到本通知后,请用手机回复“考生xxx(准考证号)已阅读本通知,一定按时体检。”字样至18678587231。
郓城县公开招聘法院、教育系统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