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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昌潍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省潍坊市昌潍公证处(原潍坊市公证处)创建于1984年,为潍坊市司法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从事国内、涉外公证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名。
一、招聘岗位
1、公证员助理3名
协助公证员办理有关公证事务
2、外勤人员5名
送达法律文书、证据保全等业务
【要求】:
1、全日制法律专科以上学历;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2、年龄为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外勤人员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4、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固定工资加绩效,按规定享受“五险”。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潍坊市昌潍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携带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潍坊市昌潍公证处(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767号 210 房间)进行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未被聘用者的报名资料将集中销毁,不再退还。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抽卷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择优进行笔试。
4、笔试
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面试、笔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5、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
6、录用
体检合格者,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7、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田先生
联系电话: 8980573 13963690735
地 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767号
山东省潍坊市昌潍公证处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