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就省人社厅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2016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有关规定,共11人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确认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7月4日10:00前回复短信确认是否参加体检。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将于2016年7月5日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务必于当日早6:30前到达集合地点,由工作人员核验身份信息后,统一前往医院体检。集合地点为:省人社厅办公楼17楼1702会议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
四、相关要求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2张)。资格审查时资料提交不全的考生,请在体检当天补交所缺资料。体检当日请着便装。
(二)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不要饮酒、熬夜,体检前48小时不要做剧烈运动,7月4日(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可以饮少量水),体检前保持空腹。
(三)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四)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请务必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监督。体检时,除工作人员外不得由家长等其他人员陪同,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凡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根据报考公告要求,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请先行准备600元现金用于支付体检费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