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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济宁市任城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现将济宁市任城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2020年济宁市任城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 : 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4日至5日(8:30-12:00,13:30-17:30)。
递补审查时间:2020年11月6日(8:30-12:00,13:30-17:30)。
面试资格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二)资格审查地点
见附件2。
四、审查内容
1、《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职位)。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2020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报名端口下载打印。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2020年10 月1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本人在空白处签字。
6、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已就业且报到证交到就业主管部门的考生,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信》并注明报到证原件存放地点;(2)报到证丢失的,须提交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
7、在职人员应聘的(含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已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提供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材料)。已经专升本或录取为研究生的,考生要写出保证录用后放弃本科、研究生声明。
注:国有大型企业人员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集团人力资源部公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公章;其他在职人员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根据实际情况加盖所在单位及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对不能出具的,可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及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9、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书》(附件4)、毕业论文。《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0、岗位对专业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工作经历对医院等级有明确要求的还须提供医院等级评定相关文件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0月14日为截止日期。
11、岗位条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者由规培单位、学校出具参加规培的有关证明。
12、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现场签订《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请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到指定现场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经现场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请考生在11月4日前与招聘单位及时取得联系,按照规定时间将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6)扫描件或拍摄的清晰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信箱,邮件以“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命名。
4、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应主动告知是否与应聘岗位有回避亲属关系,未主动告知应回避情况的,经查处后取消面试资格。
5、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请尽快与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6、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来济宁任城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济宁任城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济宁任城的人员,应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向济宁任城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违反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或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缴费
根据省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缴纳考务费70元,请考生自备零钱。
附件1 2020年任城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
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