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指导
联创世华统一客服热线:4001105311
济宁联创世华: 电话:0537-2886088,2376088
-------------------------------------------------------------------------------
为切实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就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递补人员审查时间:2017年7月16日-18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济宁高新区产学研基地人才联盟D3一楼报告厅。(可乘66、69路公交车到高新区产学研基地下车)
三、需提交的材料
按照招聘简章要求,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与准考证同底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序号)。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考察前提交报到证,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已正式就业且报到证交到就业主管部门的考生,本次资格审查不须再提交报到证,但须提交《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其他考生,必须提供报到证。
报到证丢失的,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可提供省级人社部门出具的遗失证明;或者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注明“与副本原件一致”字样)。
3、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已经专升本或录取为研究生的,考生要写出保证录用后放弃本科、研究生的声明;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未拿到毕业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
6、从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本人签字);
7、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8、《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9、教育类考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可在考察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注:2017年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不能在本次资格审查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完成认定程序、符合认定资格条件证明,或者提供笔试、面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体检表。
10、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
四、缴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到指定现场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现场集中审查时,应聘人员应主动告知是否与应聘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未主动告知应回避情况的,经查处后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须保持畅通,手机号码更换的,要及时与资格审查部门联系确认。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37-3255628、5666112(教育)
0537-3236307、3255630(卫生)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
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