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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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定于2018年1月27日-28日举行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具有枣庄市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枣庄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的社会人员。
二、测试形式
2018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枣庄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为提高普通话测试水平,本次普通话测试将继续采用计算机智能语音测试系统。
三、测试安排
本次测试设立在两个考点同时进行,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测试,不可兼报。
1. 枣庄经济学校考点
(地址:枣庄市新城祁连山北路中段),报名参加该考点测试的考生,报名程序及现场确认、测试安排等相关事项见附件1。
2. 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点
(地址:滕州市学院中路1988号),报名参加该考点测试的考生,报名程序及现场确认、测试安排、证书领取事项请查看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网站通知。
四、成绩查询、发证时间
1.测试结束约30个工作日后(2018年3月初)考生可登陆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www.sdyw.org)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个人成绩,成绩合格后可办理由省语委办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2.领取证书:
考生查询到个人成绩后(2018年3月上旬)请关注枣庄市教育局网发布的领取证书通知,不单独通知考生个人。
3.如有证书丢失,需要补办证书的考生,请参看山东省语言文字委员会网站 “通知公告栏”中《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补办规定》(鲁语办〔2015〕6号)。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测试的日期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准备测试。迟到30分钟将视为自动放弃测试。
2. 根据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相关规定,考生现场确认时缴纳测试费50元/人次。
3. 按照《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语办〔2011〕7号)文件中有关规定要求,“各市测试中心测试范围为本市除高校教职员工和高校学生以外的人员;高校测试站(中心)测试范围为本校学生。高校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由省语委办统筹安排。”
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授权的枣庄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类似的测试。
市测试中心电话:3321057
附件:
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17年12月28日